2020年6月30日關於泰國國際航班通行條件的通知:
關於泰國民航局從2020年4月3日起發布的先前通知,其中臨時禁止所有進入泰國的國際航班以預防和控制冠狀病毒病(COVID – 19)大流行,由於許多外國的COVID-19的現狀仍然嚴峻,因此有必要根據主管人員或傳染病控制人員的篩查能力,採取措施限制前往泰國的旅行控制和預防沙特王國的新流行病。根據BE 2497航空法第27和28條,泰國民航局局長特此發布通知,告知允許飛機飛越,飛入或飛出,起飛或降落的條件在王國中如下:
1.在泰國民航局許可的情況下,下列飛機將被允許在泰王國的一個國際機場上空飛行,進出或從該國起飛或降落:1.國家或軍用飛機 / 2.緊急著陸航班 / 3.技術登陸航班無需下機 / 4.人道主義援助 / 5.醫療和救濟飛行 / 6.遣返航班 / 7.貨運航班
2.泰國民航當局將為旅客飛機提供許可證,允許其在泰王國的國際機場飛越,飛入或飛出以及在該國際機場起飛或降落,前提是旅客或機上人員是其中之一。以下類別:1.泰國國民 / 2.必要時,有免稅人士或由總理考慮,允許或邀請的人士,或負責解決緊急情況的負責人的負責人進入泰王國。此類考慮,許可或邀請可能受指定條件和時間限制。/ 3.是泰國國民的配偶,父母或子女的非泰國國民./ 4.持有有效居留證或獲准在泰國居住的非泰國國民。
5.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或被允許在泰王國工作的非泰國國民,包括其配偶或子女。/ 6.必要貨物的承運人,完成後可立即退貨。/ 7.需要執行任務進入王國並有指定返回日期和時間的船員。/ 8.非泰國國民,是經泰國當局批准的教育機構學生,包括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。/ 9.在泰國需要醫療服務的非泰國國民及其服務員。但是,這不包括COVID-19的藥物治療。/ 10.外交使團,領事,國際組織,政府代表,在泰國工作的外國政府機構中的個人,或外交部允許的其他國際機構中的個人,包括其配偶,父母或子女。/ 11.根據與外國的特殊安排被允許進入泰王國的非泰國國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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